创业板有什么新规

创业板有什么新规

一、创业板上市规则有哪些?

上市规则  主体资格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一)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其他要求  (一)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上市程序  在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第一步,对企业改制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步,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与辅导。  第三步,制作申请文件并申报。  第四步,对申请文件审核。  第五步,路演、询价与定价。  第六步,发行与上市。交易规则  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包括:  (1)股票;  (2)投资基金;  (3)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  (4)债券回购;  (5)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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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业板交易有哪些规则

需要创业板开户,并拥有深市的新股申购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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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监会发布的新创业板的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 新华网 ( 2004-05-17 08:02:12 ) 稿件来源: 上海证券报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强化对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制定本特别规定。 第二条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适用本特别规定。 本特别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向本所申请上市时,其公司章程除应当包含《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内容外,还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并在《上市公告书》中予以披露: (一)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二)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 第四条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应当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五条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股票根据《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被认定为异常波动的,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停牌,直至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作出相关公告的当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 第六条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新增披露以下内容: (一)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 (二)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情况。 第七条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应当在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投资项目等各方面的情况,并将说明会的文字资料放置于公司网站供投资者查看。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说明会可以采取网上直播和网上互动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公司应当在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包括对实际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入时间和完工程度进行专项审核,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专项审核的情况。 第九条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违反本特别规定的,本所按《上市规则》相关条款予以处分。 第十条 本特别规定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特别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专题:深交所获准在主板市场设立中小企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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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创业板有什么规定?

《实施办法》规定,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交易经验的具体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的账户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对于具有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应当在营业场所现场与其书面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要求投资者抄录一段声明。证券公司经办人员应见证投资者签署并签字确认。风险揭示书签署两个交易日后,经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可为投资者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目的并不是要限制某一类投资者投资于创业板企业的权利,而是希望通过适当的程序和要求,使投资者能够真正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从而达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目的。具有一定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其对市场风险的认知程度总体上会高于新入市的投资者。特别是从2007年以来,证券市场经历了一轮比较完整的市场周期,经历过此轮周期的投资者大多数具有或即将具有两年以上投资经验,对市场风险有较为深刻的感受,其相关投资决策会相对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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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创业板交易有哪些规则

创业板股票的交易代码为30xxxx,一般按发行顺序依次编码。 其交易以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符合规定的,也可进行大宗交易。除特别规定外,参照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关于主板A股股票的相关规定。创业板交易规则:1、竞价交易。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创业板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创业板股票时,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实施盘中股价异常波动临时停牌制度。2、大宗交易。参照主板,由证券公司交易员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交易终端上完成协议交易的委托申报,委托申报时间为9∶15-15∶30;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在15∶00-15∶30进行成交确认。3、涨跌停板交易。实行T+1的交 易规则,单日涨跌幅限制10%。上市首日交易规则:1、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和50%时,又将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2、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时,还将对其实施临时停牌并至集中竞价收市前3分钟,之后再进行复牌并对停牌期间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然后进行收盘集合竞价。超过10%的话,就会出现停牌或者是警示的结果。这些可以慢慢去领悟,投资者进入股市之前最好对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前期可用个牛股宝模拟炒股去看看,里面有一些股票的知识资料是值得学习的,也可以通过上面相关知识来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识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祝投资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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